论一夫一妻制
导读:婚姻家庭法论文发表 【摘要】本文对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针对它的必要性和局限性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的方法,最终目的是使一夫一妻制这项婚姻法的基本制度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保障家庭的美满,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关键词】一夫一妻 婚姻 重婚 纳妾 一、一夫一妻制的含义和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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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论文发表 【摘要】本文对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针对它的必要性和局限性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的方法,最终目的是使一夫一妻制这项婚姻法的基本制度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保障家庭的美满,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关键词】一夫一妻 婚姻 重婚 纳妾
一、一夫一妻制的含义和起源发展
(一) 一夫一妻制的含义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贯穿执行一夫一妻制制度,我国婚姻法上多项内容对一夫一妻制进行了阐述。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称之为个体婚姻制。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任何人,不论地位高低,财产多寡,都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2、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3、一切公开的、隐秘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二) 一夫一妻制的起源发展
一夫一妻制制度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它是财产私有制和阶级不平等的产物。恩格斯曾经深刻的指出:“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的财富集中于一个人的手中,而且这一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任何的子女。为此,就必须需要妻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所以,这种妻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根本就没有妨碍到丈夫公开的或者是秘密的多偶制。”从奴隶社会开始,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上虽然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制度,但是,剥削阶级中的男性却可以凭借财产和权势,过着多妻的生活。中国古代的多妻制是以纳妾为主的形式。其他的许多国家也各自有其自己的特点多妻制。
二、一夫一妻制存在的必要性
一夫一妻制历来是我国婚姻法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自建国以来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可见国家对婚姻法的重视程度。我国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主席就曾经说过“婚姻法是有关一起利害的,普遍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这句话道破了婚姻法的玄机,特别是近年来对婚姻法的修改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如此的轰动,这与婚姻法的立法地位及其对普天下百姓的无所不在的影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那么作为婚姻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则又成为重中之重。它的存在对婚姻法的执行,力度,方向,策略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一个妻子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是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在我国古代就曾经经历了乱婚,群婚,一夫多妻等多种婚姻结构形式。在今天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的结合形式被确定了下来,从现代文明发展的历史演变来看,这是婚姻制度上的一个进步,一个核心,一个立足点。现行婚姻法对一夫一妻制的结合形式使他们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姓名权,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姓氏。这在我国婚姻法第10条中可以体现:夫妻双方可以有独立的姓氏。
(二)在一夫一妻制中,夫妻两方的结合必须是双方自愿的结合,是不被别人所强迫的,丈夫和妻子自由的结合在一起。这是现代婚姻法所赐予的夫妻双方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古代,婚姻的缔结是由父母包办的。当事人则只能安心顺从。在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而是客观的义务。现代法律中的一夫一妻制原则要求双方要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相互忠诚。一夫一妻是双方彼此的相互深爱对方。政治法律职称论文发表
【关键词】一夫一妻 婚姻 重婚 纳妾
一、一夫一妻制的含义和起源发展
(一) 一夫一妻制的含义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贯穿执行一夫一妻制制度,我国婚姻法上多项内容对一夫一妻制进行了阐述。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称之为个体婚姻制。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任何人,不论地位高低,财产多寡,都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2、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3、一切公开的、隐秘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二) 一夫一妻制的起源发展
一夫一妻制制度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它是财产私有制和阶级不平等的产物。恩格斯曾经深刻的指出:“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的财富集中于一个人的手中,而且这一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任何的子女。为此,就必须需要妻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所以,这种妻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根本就没有妨碍到丈夫公开的或者是秘密的多偶制。”从奴隶社会开始,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上虽然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制度,但是,剥削阶级中的男性却可以凭借财产和权势,过着多妻的生活。中国古代的多妻制是以纳妾为主的形式。其他的许多国家也各自有其自己的特点多妻制。
二、一夫一妻制存在的必要性
一夫一妻制历来是我国婚姻法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自建国以来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可见国家对婚姻法的重视程度。我国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主席就曾经说过“婚姻法是有关一起利害的,普遍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这句话道破了婚姻法的玄机,特别是近年来对婚姻法的修改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如此的轰动,这与婚姻法的立法地位及其对普天下百姓的无所不在的影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那么作为婚姻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则又成为重中之重。它的存在对婚姻法的执行,力度,方向,策略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一个妻子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是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在我国古代就曾经经历了乱婚,群婚,一夫多妻等多种婚姻结构形式。在今天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的结合形式被确定了下来,从现代文明发展的历史演变来看,这是婚姻制度上的一个进步,一个核心,一个立足点。现行婚姻法对一夫一妻制的结合形式使他们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姓名权,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姓氏。这在我国婚姻法第10条中可以体现:夫妻双方可以有独立的姓氏。
(二)在一夫一妻制中,夫妻两方的结合必须是双方自愿的结合,是不被别人所强迫的,丈夫和妻子自由的结合在一起。这是现代婚姻法所赐予的夫妻双方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古代,婚姻的缔结是由父母包办的。当事人则只能安心顺从。在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而是客观的义务。现代法律中的一夫一妻制原则要求双方要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相互忠诚。一夫一妻是双方彼此的相互深爱对方。政治法律职称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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